將BIM、勘察設計管理納入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工程咨詢單位可以代辦建設手續...該地發文
來源:海南省住建廳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指出:“鼓勵建設單位采用以項目管理服務為基礎,監理、造價等各專業咨詢服務內容相組合的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模式。裝配式建筑實施中,宜將BIM、裝配式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產采購、裝配式建筑管理納入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宜將BIM、勘察設計管理納入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工程咨詢單位還可以根據建設單位授權,代辦各項建設手續。由工程咨詢單位代辦建設手續的,應在提交審批要件時同步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授權文件,相應審批要件應由建設單位與工程咨詢單位共同簽章。”
文件原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各園區管理局,各有關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工程咨詢行業發展,深入推進我省工程建設組織模式變革,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需要,服務綠色建筑發展,根據《海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遵循項目周期規律和建設程序,適應國際化發展的需求,以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和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為培育發展重點,著力推進工程咨詢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工程建設提供全過程集約化高質量智力技術服務,滿足建設單位一體化服務需求,提高決策論證的協調性、科學性,增強工程建設過程的協同性,構建適應裝配式建造生產方式的組織實施方式,全面提升投資效益、工程建設質量效率,推動建筑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大力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滿足委托方一體化、多樣化需求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逐步培育形成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培養全過程工程咨詢行業發展相適應的人才隊伍,培育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到2025年,全過程工程咨詢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咨詢服務模式。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中,工程咨詢單位應在項目投資建設過程中,為建設單位提供涉及經濟、技術、組織、管理等各有關方面的綜合性、跨階段、一體化的咨詢服務,以綜合型咨詢服務取代碎片化咨詢服務。在項目決策階段,工程咨詢單位可為建設單位提供包括投資機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項評價評估等在內的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服務。在工程建設階段,工程咨詢單位可為建設單位提供包括招標代理、勘察、設計、勘察設計管理、監理、造價、建筑信息模型(BIM)、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項目管理等在內的工程建設咨詢服務。工程咨詢單位可將投資決策階段咨詢與工程建設階段咨詢進行整合集約,開展跨階段咨詢服務組合或同一階段內不同類型咨詢服務組合,還可將運營維護、后評價等納入全過程咨詢服務范圍。
鼓勵建設單位采用以項目管理服務為基礎,監理、造價等各專業咨詢服務內容相組合的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模式。
裝配式建筑實施中,宜將BIM、裝配式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產采購、裝配式建筑管理納入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宜將BIM、勘察設計管理納入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工程咨詢單位還可以根據建設單位授權,代辦各項建設手續。由工程咨詢單位代辦建設手續的,應在提交審批要件時同步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授權文件,相應審批要件應由建設單位與工程咨詢單位共同簽章。
(二)規范咨詢實施方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應當由一家具有綜合能力的工程咨詢單位實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投資決策、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工程咨詢單位組成聯合體聯合實施。
由多家工程咨詢單位聯合實施的,應當明確牽頭單位及各成員單位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牽頭單位對服務成果承擔總體責任,成員單位應依據分工承擔相應責任。
工程建設階段實施全過程咨詢的,建設單位應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明確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建設單位應在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前,確定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服務要求。
(三)明確資質資格要求。工程咨詢單位提供勘察、設計、監理等需要資質的咨詢服務時,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及委托內容相適應的資質條件。工程咨詢單位應當自行完成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業務,在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可按照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將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外的咨詢業務依法依規擇優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并對委托業務負總責。同一項目的咨詢服務單位及轉委托的第三人與工程總承包、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之間不得有控股、參股、隸屬等關聯或利益關系。
(四)強化從業人員要求。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審核工程咨詢成果文件并確認簽章,對項目實施負總責。項目決策階段應充分發揮咨詢工程師(投資)的作用,鼓勵其作為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負責人。工程建設階段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負責人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和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具有主持過單項咨詢或全過程咨詢的類似業績,且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工程項目任職。任職符合資格、能力條件的,項目負責人可以兼任全過程咨詢服務中1個單項咨詢業務的負責人。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由聯合體實施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牽頭單位人員委派。
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設立項目咨詢管理機構,根據合同要求和項目管理需要配備具有相應執業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全過程咨詢范圍內的勘察、設計、造價、監理等各單項咨詢均應設負責人,相應崗位人員資格條件應符合現行規定,并按規定履行相應職責,簽署相關文件,承擔相應責任。設計單位在民用建筑中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要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
(五)規范委托方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中有任何一項咨詢業務需要依法招標的,則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應當依法招標。投資決策階段的工程咨詢單位在全面公開本階段項目資料的前提下,可以參與工程建設階段全過程咨詢投標。依法不需招標的項目可以直接委托符合條件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實施。建設單位將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咨詢業務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后,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在委托范圍內的服務內容,可不再另行單獨委托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其他咨詢服務單位。
(六)探索計費模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酬金可在項目投資中列支,也可根據所包含的具體服務事項,通過項目投資中列支的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費用進行支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酬金在項目投資中列支的,所對應的單項咨詢服務費用不再列支。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酬金可按各專項服務酬金疊加后再增加相應統籌管理費用計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計取。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階段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所需的服務酬金,應在概算編制和審批時明確。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以及工程咨詢的服務范圍、內容、期限等與工程咨詢單位合理確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酬金。鼓勵建設單位根據咨詢服務節約的投資額對工程咨詢單位予以獎勵。
(七)加強從業行為監管。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對其咨詢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和科學性負責,承擔相應法定責任和合同約定責任。相關許可和備案表格,以及需要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簽署意見的相關工程管理技術文件,應當增加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以及項目負責人等欄目。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不得將其承接的自有資質范圍內的專項咨詢服務進行轉讓,禁止將自有資質范圍外的專項咨詢服務另行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企業,承接專項咨詢服務的單位不得再次轉委托咨詢服務。
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不得與有關單位串通,損害建設單位利益,降低工程質量;不得以不正當競爭手段進行惡意競爭,擾亂市場秩序,降低管理水平等。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有責任按照建設單位要求更換不稱職的項目負責人及其他管理人員。
(八)完善管理服務體系。制定和完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相關標準、服務導則,指導和規范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活動。鼓勵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相關技術和管理標準、加強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不斷積累咨詢服務實踐經驗,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管理體系及標準。大力開發和利用BIM、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和資源,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與應用水平,為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提供保障。
(九)加強項目引導。政府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特別是工程總承包項目要率先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各地應遴選一批具有代表性及技術特點的公共建筑、安居房、市政道路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作為試點,積極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社會投資項目根據項目規模和特點,依法選擇優秀團隊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
(十)加大企業培育。引導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企業積極向全過程工程咨詢轉型,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鼓勵有條件的工程咨詢單位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根據自身的優勢和特點積極延伸咨詢服務業務。鼓勵建設單位選擇具備“全牌照”的工程咨詢單位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全牌照”工程咨詢單位與聯合體咨詢單位評標得分相同時,優先選擇“全牌照”工程咨詢單位;同一集團所屬企業組成聯合體視為一家“全牌照”企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部門要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強市場培育,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與財政、稅務、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解決制約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中的實際問題,確保工作有效推進。
(二)強化監督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督,落實各方主體責任,規范工程咨詢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加強信用管理,引導市場合理競爭,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高質量發展。?
(三)推動示范引領。廣泛宣傳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的建設成效以及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建設項目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通過經驗交流、業務培訓和示范項目推廣,逐步培育一批全過程工程咨詢骨干企業和人才隊伍,提高全過程工程咨詢的供給質量和能力。
本實施意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