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規范表格填寫要求講解,也太詳細了!
一、應用說明
1.基本表式分A、B、C三類。A類表為工程監理單位用表,由工程監理單位或項目監理機構簽發;B類表為施工單位報審、報驗用表,由施工單位或施工項目經理部填寫后報送工程建設相關方;C類表為通用表,是工程建設相關方工作聯系的通用表.
2.各類表應按有關規定填寫:
采用碳素墨水、藍黑墨水書寫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
應使用規范語言,法定計量單位,公歷年月日;
各類表在實際使用中,應分類建立統一編碼體系,各類表式的編號(內容代號及順序編號,如工程開工令KG--001),應連續編號,不得重號、跳號;
報驗表或報審表,有依據、有理由(來自于記錄、規范、設計等)地簽字或確定是否。
3.施工項目經理部用章的樣章應在項目監理機構和建設單位備案,項目監理機構用章的樣章應在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備案.
4.對涉及的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附表:
各類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相關專業驗收規范及相關表式的要求辦理;
如果沒有響應的表式,工程開工前,項目監理機構應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特點、質量要求、竣工及歸檔組卷要求進行協商,定制工程質量驗收相應表式;
項目監理機構應事前使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明確定制表式的使用要求。
5.各類表的簽發、報送、回復應當依照合同文件、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規定的程序和時限進行.
6.簽字欄均須由本人簽署。由施工單位提供附件的,應在附件上加蓋騎縫章.
二、填表應用
A.0.1 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
1.明確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范圍.
2.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簽訂后,工程監理單位將對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以及相應的授權范圍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3.《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簽訂后,由工程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A.0.2 工程開工令
1.建設單位對《工程開工報審表》簽署同意意見后,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報審表》上的審批意見,簽發《工程開工令》.
2.《工程開工令》中的開工日期作為施工單位計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3.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確認具備開工條件.
4.《工程開工令》中應明確具體的開工日期.
5.簽字欄三項內容
A.0.3 監理通知單
1.施工單位發生下列情況時,項目監理機構應發出監理通知:
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不符合設計要求、工程建設標準、合同約定;
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在工程質量、進度、造價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等行為。
2.監理工程師現場發出的口頭指令及要求,也應采用本表予以確認。
3.本表可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發,對于一般問題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發,對于重大問題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經其同意后簽發。
4.“事由”應填寫通知內容的主題詞,相當于標題,但要說清楚
5.“內容”應寫明發生問題的具體部位、具體內容、依據等,并寫明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必要時,應補充相應的文字、圖紙、圖像等作為附件進行具體說明。
A.0.4 監理報告
1.項目監理機構發現工程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
發出《監理通知單》或《工程暫停令》后,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的,以及情況嚴重時,應當采用此表及時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應附相應《監理通知單》或《工程暫停令》等證明監理人員所履行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相關文件資料。
填報時應說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工程部位,并附監理處理過程文件(《監理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應說明時間與編號),以及其他檢測資料、會議紀要等。
2.緊急情況下,項目監理機構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事后應以書面形式《監理報告》送達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同時抄送建設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

A.0.5 工程暫停令
1.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指令要求停工處理的事件。
2.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暫停工程的影響范圍和程度,按合同約定簽發暫停令。
3.簽發工程暫停令時,應注明停工原因、停工部位、停工范圍及停工時間等。
4.應注明停工期間應進行的工作。
5.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應事先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的,應在事后及時向建設單位作出書面報告。
當遇到下列情況,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停工指令:
1)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的。
2)施工單位未經批準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管理的。
3)施工單位未按審查通過的工程設計文件施工的。
4)施工單位未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或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5)為保證工程質量而需要停工處理的。
6)施工中出現安全隱患,必須停工消除隱患的。

A.0.6 旁站記錄
1.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單位質檢及管理人員到崗情況、特殊工種人員持證情況及施工機械、材料準備及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是否按(專項)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等情況。
2.應記錄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業內容、主要施工機械、材料、人員和完成的工程數量等內容及監理人員檢查旁站部位施工質量的情況。
3.處理情況是指旁站人員對于所發現問題的處理。
4.用于監理人員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蹤監督獲得的實時記錄。

A.0.7 工程復工令
1.適用范圍
用于導致工程暫停施工的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并且提交工報審表及相關材料,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的整改過程、結果進行檢查、驗收,符合要求的,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指令同意復工;
施工單位未提出復工申請的,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指令施工單位恢復施工。
2.注意事項
因建設單位原因或非施工原因引起工程暫停的,在具備復工條件時,應及時簽發《工程復工令》指令施工單位復工。
因施工原因引起工程暫停的,對施工單位的《工程復工報審表》予以審核,并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審批同意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工程復工令》。
必須注明復工的部位和范圍、復工日期等,并附《工程復工報審表》等其他相關說明文件。
A.0.8 工程支付證書
1.用于項目監理機構收到經建設單位簽署審批意見的《工程復工報審表》后,根據建設單位的審批意見,簽發本表作為工程款支付的證明文件。
2.項目監理機構應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規定的程序進行工程計量和付款簽證。
3.本表應附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款支付報審表》及其附件。
4.項目監理機構將《工程款支付證書》簽發給施工單位時,應同時抄報建設單位,并注意自己存留或記載。
B.0.1 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審表
1.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后,與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一并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2.有分包單位的,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均應由施工單位按規定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后,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核。
3.對危及機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項工程整改方案的報審,在證明文件中應有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各方共同認可的書面意見。
適用范圍:用于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審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發生改變后的重新報,對危及機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項工程整改方案的報審及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四新技術的工藝方法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的報審。
B.0.2 工程開工報審表
1.開工條件
本項目已進行設計交底及級圖紙會審,圖紙會審意見已落實
施工組織設計已經項目監理機構審核同意
施工單位已建立相應的現場質量、安全生產、職工健康管理體系
相關管理、特種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并到位
主要機械已進場并驗收合格
主要材料已落實并部分到位驗收合格
現場道路、水、電、通訊、網絡及臨時設施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已落實。
開工許可、安全許可等相關手續已辦理
建設資金已落實并按合同要求到位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單位工程項目開工報審。
3.注意事項
施工合同中含有多個單位工程且開工時間不一致時,同時開工的單位工程應填報一次。
總監理工程師審核開工條件并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簽發工程開工令。
附件的證明文件是指證明已具備開工條件的相關資料(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主要材料、設備的準備情況、現場臨時設施等的準備情況說明)。
本表必須由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
B.0.3 工程復工報審表
1.適用范圍:停工原因消失,準備復工
2.注意事項
與停工令結合,停工原因與復工理由
對停工原因進行調查、審核及評估
對施工單位的復工證明文件審核,并提出意見
征得建設單位意見(請建設單位審批)
證明文件資料要說明復工的理由或具備復工的條件

B.0.4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1.適用范圍:勞務或專業
2.注意事項
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招標確定的分包不報審
注意審核資質年檢合格情況
越級分包
業績材料提供近三年類似工程
資質材料要說明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專業管理和特種人員資格、特種行業許可、擬分包內容及范圍等
表B.0.5 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報驗表
1.用表說明
測量放線的專業測量人員資格(測量人員的資質證書)及測量設備資料(施工測量放線使用測量儀器的名稱、型號、編號、校驗資料等)應經項目監理機構確認。
控制測量包括平面控制網測量、高程控制網測量
專監復核內容包括控制網布設、測點保護、儀器精度(校定證書)、觀測規范、記錄等檢查、審核是否符合規范和設計等要求。
2.注意事項
施工單位施工控制測量完成并自檢合格后,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復核確認。
簽字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設計等得具體要求,符合規定時,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認(經復核,。。。復測無誤,符合。。。要求,應對基準點、基準線、主軸線控制點實施有效保護。)
B.0.6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
1.用表說明
質量證明文件:生產單位提供的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性能檢測報告等證明資料。進口材料、構配件、設備應由商檢的證明文件;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應有相應自己機構的鑒定文件。證明文件應為原件,復印件需加蓋證明文件提供單位的公章。
自檢結果:施工單位對所購材料、構配件、設備清單、質量證明資料核對后,對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實物及外部觀感質量進行驗收核實的自檢結果。
2.注意事項
建設單位采購的設備則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監理機構進行開箱檢查,并由三方在開箱檢查記錄上簽字。
進口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供貨單位、項目監理機構及其他有關單位進行聯合檢查,檢查情況及結果形成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認可。
施工單位對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
填寫本表時應寫明進場時間、擬使用的工程部位等。
表B.0.7 報審/報驗表
1.用表說明
此表為報審、報驗的通用表。主要用于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的報驗,也用于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前的施工工藝質量控制措施和施工單位實驗室、用于實驗測試單位、重要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單位、實驗報告、運行調試扥其他內容的報審。
有分包單位的,分包單位的報驗資料必須經施工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向監理單位報驗。須由施工單位相應人員簽字
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需經施工單位自建合格后并附有相應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質量檢查記錄,報送項目監理機構驗收。
2.注意事項
不同報驗、驗收項目或內容提供相應的附件,即證明文件
監理工程師必備用書

B.0.8 分部工程報驗表
1.用表說明
分部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及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要求的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及功能檢驗(檢測)報告等。
在分部工程完成后,應根據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進行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匯總評定,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項工程全部自檢合格后,施工單位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2.注意事項
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對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并提出驗收意見。
基礎分部、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報驗時應注意企業自評、設計認可、監理核定、建設單位驗收、政府授權的質監站監督的程序。
驗收程序、組織及參與人員
B.0.9 監理通知回復單
1.用表說明
回復意見應根據《監理通知單》的要求,簡要說明落實整改的過程,結果及自檢情況,必要時應附整改相關證明資料,包括檢查記錄、檢測報告、對應部位的影像資料。
施工單位在收到《監理通知單》后,根據要求進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送回復意見。
2.注意事項
由原發出通知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現場整改情況和所附資料進行核查,認可整改結果后,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認。
整改情況應包括:整改過程、結果及自檢評價、采取的措施手段方法。
B.0.10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
1.用表說明
每個單位工程應當單獨填報。單位(子單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自檢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后,向建設單位及項目監理機構申請(注:施工單位蓋章)竣工驗收。
質量驗收資料是指:能夠證明工程按合同約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全部資料,包括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有關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測資料,主要使用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等。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工程(包括單機試車、無負荷試車和聯動調試),應包括試驗報告。
2.注意事項
施工單位已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完成設計文件所要求的施工內容,并全面自檢,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項目監理機構填報《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
項目監理機構在收到《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后應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
B.0.11 工程款支付報審表
1.用表說明
附件是指與付款申請有關的資料,如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價款計算及其他與付款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施工單位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工程變更費用、索賠費用的支付申請,項目監理機構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經建設單位審批后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注意事項
施工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款支付報審表。
專監審核施工單位提交工程款支付報審表時,應仔細復核提交的支付證明資料,如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工程竣工結算證明材料、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并與建立簽署的資料核對
B.0.12 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
1.用表說明
為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工程進度計劃的用表,由施工單位填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批。
工程進度計劃的種類有總進度計劃、年、季、月、周進度計劃及關鍵工程進度計劃等,報審時均可使用本表。
2.注意事項
施工單位應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將總體進度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施工單位報審的總進度計劃必須經其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且編制、審核、批準人員簽字及單位公章齊全。
專監應簽署審查意見,意見中應說明內容是否完整、工期是否符合要求(合同、工期定額等)、是否同意按此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等。
B.0.13 費用索賠報審表
1、用表說明
為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審核工程費用索賠事項的用表。
證明材料應證明可以獲得索賠的資料,包括:索賠意向書、索賠事項的相關證明材料。
2.注意事項
熟悉合同約定可以獲得索賠的條件,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導致施工單位要求費用補償時方可申請。
施工單位在費用索賠事件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填報費用索賠報審表,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費用索賠。表中應詳細說明索賠事件的經過、索賠理由、索賠金額的計算,并附上證明材料。
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費用索賠報審表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按標準規范及合同文件有關章節要求進行審核與評估,并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協商一致后進行簽認,報建設單位審批,不同意部分應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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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4 工程臨時/最終延期報審表
1、用表說明
依據合同規定,非施工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導致施工單位要求工期補償時采用的申請用表。
證明材料應說明依據、工期計算、申請延期時間及理由、竣工日期,并附上證明材料。。
2.注意事項
兩個階段的報審應分別填寫,即臨時(延期事件發生后)和最終(延期事件結束后)。施工單位向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最終申請確定工程延期的日歷天數及延遲后的竣工日期。
專業監理工程師按標準規范及合同文件有關章節要求,對本表及證明材料進行核查并提出意見,簽認《工程臨時或最終延期審批表》,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報建設單位審批
項目監理機構在按程序審核評估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工程臨時或最終延期審批表》,不同意延期的應說明理由。
C.0.1 工作聯系單
1.用表說明
工程建設有關方相互之間的日常書面工作聯系,包括:告知、督促、建議等事項。
用于項目監理機構與工程建設有關方(包括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和上級主管部門)相互之間的日常書面工作聯系,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2.注意事項
工作聯系的內容包括:施工過程中,與監理有關的某一方面需向另一方或幾方告知某一事項或督促某項工作、提出某項建議等。
發出單位有權簽發的負責人應為:建設單位的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本工程設計負責人及項目其他參建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等。
C.0.2 工程變更單
1.用表說明
依據合同和實際情況對工程進行變更時,由變更單位提出變更要求
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簽認意見。
2.注意事項
提出變更方應寫明工程變更原因、工程變更內容,并附必要的附件
附件應包括:工程變更的依據、詳細內容、圖紙;對工程造價、工期的影響程度分析,及對功能、安全影響的分析報告。
對涉及工程設計文件修改的工程變更,應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修改工程設計文件。
C.0.3 索賠意向通知書
1.用表說明
本表僅適用于工程中發生可能引起索賠的事件后,受影響的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要求,向相關單位聲明/告知擬進行相關索賠的意向。
通知書發送給擬進行索賠的對象及監理機構
2.注意事項
索賠意向通知書宜明確以下內容:
①事件發生的時間和情況的簡單描述;
②合同依據的條款和理由;
③有關后續資料的提供,包括及時記錄和提供事件發展的動態;
④對工程成本和工期產生的不利影響及其嚴重程度的初步評估;
⑤聲明/告知擬進行相關索賠的意向。
提出方簽字人員具備責任能力,一般為項目負責人
監理方審核索賠資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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