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總承包單位負總責!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
近日,住建部批準《建筑與市政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0640-2023,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本次修訂拓展了適用范圍,增加了市政工程領域,新增了市政工程綠色施工相關評價指標。
重要條款如下:
3.1.1 總承包單位應對工程項目的綠色施工負總責。3.1.3 項目部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綠色施工管理體系。4.3.1 施工現場宜設置可移動廁所,并定期清運、消毒。6.1.2 施工現場人員應實行實名制管理。
6.1.3 炊事員應持有效健康證明。
6.1.4 施工現場人員應按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6.2.1 人員健康保障應包括下列內容:
·10. 現場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2.5㎡,并設置可開啟式外窗。
6.3.1 鋼結構宜采用現場免焊接技術。
關于實名制
住建部和人社部聯合印發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9〕18號)明確提出:
第七條第二款
總承包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以及依法與建設單位直接簽訂合同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分包企業對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負直接責任,配合總承包企業做好相關工作。
第八條 全面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依法訂立用工書面協議。建筑企業應對建筑工人進行基本安全培訓,并在相關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上登記,方可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從事與建筑作業相關的活動。
第九條 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勞務負責人等項目管理人員應承擔所承接項目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相應責任。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建筑工人均納入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范疇。
原文如下:
現批準《建筑與市政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0640-2023,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GB/T50640-2010)同時廢止。
本標準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公開,并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發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23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