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監理做好施工管理必要完成的重點工作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的基本內容
1、施工組織設計:
(1)編審程序應符合相關規定;
(2)施工進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應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資源(資金、勞動力、材料、設備)供應計劃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科學合理。
(6)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重點審查應急組織體系、相關人員職責、預警預防制度、應急救援措施。
2、專項施工方案:
(1)編審程序應符合相關規定;
(2)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項目監理機構在安全方面應重點檢查施工單位的內容
1、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2、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格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3、施工機械和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
4、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專項方案;
5、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情況。
三、工程開工應核實滿足的條件
1、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已完成;
2、施工組織設計已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3、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員已到位,施工機械具備使用條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4 、進場道路及水、電、通信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四、監理規劃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監理工作的范圍、內容、目標;
3、監理工作依據;
4、監理組織形式、人員配備及進退場計劃、監理人員崗位職責;
5、工程質量控制;
6、工程造價控制;
7、工程進度控制;
8、合同與信息管理;
9、組織協調;
10、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1、監理工作制度;
12、監理工作設施。
五、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實施細則編制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工程,以及專業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1、監理實施細則編制依據:
(1)監理規劃;(2)相關標準、工程設計文件;(3)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2、監理實施細則主要內容:
(1)專業工程特點;(2)監理工作流程;(3)監理工作要點;(4)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六、做好分包單位資格審核
1、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2、安全生產許可文件;
3、類似工程業績;
4、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
七、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及保護措施進行檢查和復核
1、檢查施工單位測量人員的資格證書及測量設備檢定證書;
2、檢查施工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臨時水準點的測量成果及控制樁的保護措施。
3、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八、施工單位的試驗室檢查
1、試驗室的資質等級及試驗范圍;
2、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設備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
3、試驗室管理制度;
4、試驗人員資格證書。
九、有如下情景要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
1、施工單位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
2、施工單位未按審查通過的工程設計文件施工的;
3、施工單位未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或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4、施工存在重大質量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事故的。
十、監理人員做好工程施工質量巡視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十一、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查
1、施工進度計劃應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約定;
2、施工進度計劃中主要工程項目無遺漏,應滿足分批動用或配套動用的需要,階段性施工進度計劃應滿足總進度控制目標的要求;
3、施工順序的安排應符合施工工藝要求;
4、施工人員、 工程材料、 施工機械等資源供應計劃應滿足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
5、施工進度計劃應滿足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條件 (資金、 施工圖紙、 施工場地、物資等)。
十二、項目監理機構處理施工單位費用索賠
1、受理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交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 、受理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交的費用索賠報審表;
4、審查費用索賠報審表。需要施工單位進一步提交詳細資料的,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發出通知;
5、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簽發費用索賠報審表,并報建設單位。
十三、認真書寫好監理日志
1、天氣和施工環境情況;
2、施工進展情況;
3、監理工作情況(包括旁站、巡視、見證取樣、平行檢驗等情況) ;
4、存在的問題及協調解決情況;5、其他有關事項。
十四、認真書寫好監理月報
1、本月工程實施情況;
2、本月監理工作情況;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4、下月監理工作重點。
十五、開好第一次工地會議
1、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 人員及其分工;
2、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3、施工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4、建設單位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6、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監理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監理例會的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7、其他有關事項。
十六、認真處理安全事故隱患
應簽發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送監理報告。緊急情況下,項目監理機構通過電話、傳真或者電子郵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事后應形成監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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