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應掌握的基本安全技術知識
安全生產是建設工程的頭等大事,它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
身為工程監理人員,一定要盡可能多地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知識,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嚴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履行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職責,積極防范和遏制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發生,為確保監理合同任務的順利完成和工程安全竣工提供保障,也為國家“人才興安”的戰略要求而盡一份綿薄之力。
事實上施工現場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都應該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結合現場實際,編寫全面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書,由施工技術負責人(一般為專業工長或施工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聽過交底后,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監理在審查安全技術交底書時,應確保交底雙方簽字齊全,簽字日期應在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這也對監理檢查工作的及時性提出了要求。
建筑施工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有: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4、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建筑幕墻安裝等其它工程。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五條和第十五條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總監審批后的專項方案實施前,應由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結合施工作業場所狀況、特點、工序,對危險源、施工方案、、規范標準、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進行交底,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專職安全員進行簽字確認。
現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文明施工,列出監理工程師應掌握的基本安全技術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與提高:
一、土方工程
1. 影響邊坡穩定的因素
1.1土類別的影響
1.2土濕化程度的影響
1.3氣候的影響
1.4基坑邊坡上面附加荷載或外力的影響
2. 邊坡最陡坡度:為了防止塌方,保障施工安全,土方挖到一定深度時,邊坡均應做成一定的坡度,以高寬比表示(H/B)。即土方邊坡坡度的大小與土質、開挖深度、開挖方法、邊坡留置時間的長短、排水情況、附近堆積荷載情況等有關。
3. 挖方直壁不加支撐的允許深度: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或管溝底面標高時,挖方邊坡可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撐,挖方深度應根據土質確定。但挖好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坑壁的穩定情況。
4. 基坑和管溝常用的支護方法:間斷式水平支撐、連續式水平支撐、錨拉支撐、短樁隔斷支撐、砼或鋼筋混凝土支護、地下連續墻支護、擋土護坡樁支撐。
5. 土方開挖的安全措施
5.1土方施工方案中有邊坡支護設計計算書;
5.2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應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米,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
5.3挖土方前應認真檢查周圍環境,嚴格按要求放坡;
5.4多臺機械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確定挖土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
5.5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
5.6運土道路的坡度、轉彎半徑要符合規定。
二、模板工程
1. 模板安裝的基本規定
1.1模板施工隊伍應具備資質,總包管理人員應對其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1.2豎向模板和支架支撐部分安裝在基土上時,應加設墊板,如鋼管墊板上應加底座。
1.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有效防傾覆的臨時固定設施。
1.4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當跨度大于4米時,模板應起拱;設計無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全跨長度的1~3‰。
1.5現澆多層或高層房屋,安裝上層模板及支架應符合:下層模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支撐;上層支架立柱應對準下層支架立柱,并于立柱底鋪設墊板。
1.6模板安裝作業高度超過2米時,必須搭設腳手架或平臺。
1.7模板安裝時,上下應有人接應,嚴禁拋擲。
1.8五級風及其以上應停止一切吊運作業。
1.9拼裝高度為2米以上的豎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層模板上拼裝上層模板,安裝過程中應設置足夠的臨時固定設施。
2. 模板的拆除
模板拆除時,拆模區應設警戒線,以防有人誤入被砸傷,拆模施工應符合以下規定:
2.1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記錄達到規定時,可提出拆模申請,申請應由技術負責人批準。
2.2拆模順序和方法的確定:設計無規定,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順序進行;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
2.3拆模時混凝土的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4一般現澆樓蓋及框架結構拆模順序:拆柱模斜撐與柱箍→拆柱側模→拆樓板底模→拆梁側模→拆梁底模。
2.5現澆柱模板拆除順序:拆除斜撐或拉桿→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橫楞→拆除豎楞并由上向下拆除模板連接件、模板面。
三、塔式起重機的安拆、驗收與使用
1. 安裝、拆卸單位應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安裝、拆卸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核審批。
3. 塔吊距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
4. 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
5. 安裝完畢應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格應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6. 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及塔吊司機、信號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 新安裝的或經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
8.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例行檢查,并應填寫檢查記錄。
9. 實行多班作業的,應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 提升重物前要確認真實質量,不得超載作業。
11. 兩臺塔吊在同一條軌道作業時,應保持安全距離。
12. 軌道行走的塔吊,處于90°彎道上,禁止起吊重物。
13. 操作中遇大風(六級以上)等惡略氣候,應停止作業,將吊鉤升起,夾好軌鉗。
四、腳手架工程
1. 腳手架搭設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文字記錄及簽名。
2. 當架體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時,應進行分段驗收。
3. 搭設完畢應辦理驗收手續并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4. 驗收內容應包括用數據衡量合格與否的項目,確認符合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或進入下一階段作業。
五、高處作業吊籃
1. 吊籃平臺組裝長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
2. 吊籃的構配件應為同一廠家的產品。
3. 吊籃的升降必須由培訓合格的人員操作。
4. 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
5. 吊籃內作業人員應將安全帶使用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6. 作業人員應從地面進出吊籃。
7. 安全裝置主要有防墜安全鎖、安全繩、上限位裝置,懸掛機構前支架是否在非承重結構上以及配重塊的完整度、重量和固定是否可靠等內容,都應在吊籃安裝、使用前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六、現場防火

1. 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2. 施工現場臨時用房和作業場所的防火設計應符合規范要求。
3. 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4. 施工現場滅火器材應保證可靠有效,布局配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5. 明火作業應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配備動火監護人員。
七、結語
由以上內容可知:建筑施工現場,露天、高處作業多,施工機械多,手工操作多為繁重的體力勞動,不安全因素會隨著工程形象進度的變化而變化。若控制不好安全隱患,將會演變為五大傷害:坍塌、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和觸電,這五類事故發生的主要部位其實也就是建筑施工中需要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源。
因此,監理人員一定要認真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文件;而且,對安全技術交底的檢查,絕對不能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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